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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财务管理目标案例(天津泰达第一部股权激励成文法) 一、教学目的:
企业的高级管理者对实现企业的理财目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管理层给予奖励,是实现企业理财目标的重要内容。每个公司都在努力探索激励高管层的实施办法,泰达股份的股权激励措施对我们认识激励制度与企业理财目标之间的关系会有一些启示。
二、案例资料:
1999年9月,泰达股份(000652)正式推出了《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这是我国A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第一部“成文法”。早在1998年底,作为大股东的泰达集团,就和天津市政府、开发区有关领导就怎样在企业激发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进行过探讨,并得到开发区领导的鼓励和支持。根据《细则》,泰达股份将在每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布后,根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对有关人士实施奖惩。公司将提取年度净利润的2%,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的激励基金。基金只能用于为激励对象购买泰达股份的流通股票并作相应冻结;而处罚所形成的资金,则要求受罚人员以现金在6个月之内清偿。由公司监事会、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组成的、相对独立的激励管理委员会负责奖罚。这种奖罚方式,能够最大限度的将激励对象的利益和公司的稳步增长长期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而保持激励管理委员会工作的独立性和成员的广泛性,可以保证奖罚的严肃、公正、公开。
泰达股份每年根据经营业绩考核激励对象,达到考核标准的给予相应的激励,达不到考核标准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是公司每年业绩15%的增长率。泰达股份认为,公司奖励给个人的是奖金,而购买公司流通股票的行为属于个人性质,这种股权激励机制与《公司法》对回购条款的限制(《公司法》第149条)不相抵触。
按1998年度净利润13336.8万元的2%计提,公司可提取260万元的激励基金(含税)。
自1999年至2004年经过了六年的时间,泰达股份的高管们手中的股票越来越多,下面的表1是公司自1999年以来的总股本和高管股资料:
表1 单位:万股
历史变更时间 | 2004-07-06 | 2003-04-28 | 2002-06-26 | 2001-03-26 | 1999-11-29 | 总股本 | 105,398.13 | 81,075.49 | 45,041.94 | 30,027.96 | 26,515.49 | 高管股 | 103.61 | 95.84 | 68.30 | 0.00 | 5.53 | 泰达股份每年根据经营业绩考核激励对象,最重要的考核指标之一是公司每年业绩15%的增长率。下面的表2是公司自1997年以来每年业绩资料:
表2
项目 | 1997
年度 | 1998
年度 | 1999
年度 | 2000
年度 | 2001
年度 | 2002
年度 | 2003
年度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5003.52 | 21405.91 | 21752.72 | 38220.77 | 37405.64 | 38719.50 | 44816.96 | 主营业务
利润(万元) | 3821.65 | 11535.12 | 13113.78 | 16159.14 | 17611.60 | 15824.48 | 19656.93 | 营业利润
(万元) | 3875.51 | 10103.06 | 13017.86 | 13001.17 | 11712.14 | 8236.97 | 9760.63 | 利润总额
(万元) | 8360.70 | 14796.87 | 18690.21 | 15571.28 | 13224.92 | 13934.36 | 13082.05 | 净利润
(万元) | 7139.94 | 13050.39 | 16720.53 | 14020.05 | 11952.22 | 9848.86 | 9355.42 | 净资产收益率(%) | 28.68 | 34.38 | 30.15 | 21.49 | 9.22 | 7.13 | 6.39 | 每股收益
(元) | 0.53 | 0.70 | 0.63 | 0.53 | 0.40 | 0.22 | 0.12 | 三、思考与讨论的问题:
㈠ 分析天津泰达的《激励机制实施细则》,在我国资本市场上的创新意义。
㈡ 天津泰达的《激励机制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
㈢ 从天津泰达近几年的主要业绩指标,评价实施股权激励措施的效果。
四、案例分析:
㈠ 天津泰达是我国资本市场上具有创新意义的实施期股计划的上市公司。它创下了三个第一:第一家规范、透明的公布股权激励做法的上市公司;第一家提取激励基金的上市公司;第一家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规定激励基金的同时又规定了惩罚基金的公司。在提取时规定了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办法。
天津泰达的模式在证券市场上披露以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仿效的上市公司逐渐增多。这种提取激励基金、购股奖励高管人员的模式,成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主要做法。大量的案例在2000年、2001年纷纷产生,并由一些规律性的变化。这里再简单举两个案例:一个是在1999年在天津泰达公布方案后不久出现的一个仿效案例福建三木(000632);一个是在2000年实施了股权激励方案的广东福地(000828)。
㈡ 除了三个第一之外,天津泰达的案例还有许多值得总结之处:(1)激励基金做法得到了大股东的有力支持。作为大股东的泰达集团,自1998年底就和天津市政府、开发区有关领导就怎样在企业激发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进行过探讨,并得到开发区领导的鼓励和支持,泰达股份之所以能率先出台激励细则,应该说,与天津市政府和开发区的支持是分不开的。(2)建立了具有相对独立的激励管理委员会。公司的激励管理委员会伴随着《激励机制实施细则》而成立。其成员构成由监事会、公司财务顾问和公司法律顾问组成,保证了这项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严肃性。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中第一家由监事会成员和外部顾问为主组成的激励委员会。
㈢天津泰达实施股权激励措施,到2003年已经经历了5个年头,在这期间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两项指标来看总的趋势实现了增长;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这几项指标都是以1998或1999年为最高水平,以后出现了连续4年或5年的连续下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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