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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老师:您好!
作为一名学员,非常感谢您提供给我这个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在美华,我获得了很多对我终生受益的资料,也学习了很多能够融入实际工作的知识。
我现在想请教一个问题:我这几年一直担任东莞一家餐饮连锁公司的市场部经理职务,公司已于0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商标。现在公司想拓展加盟事业,(现公司已有十几家直营分店),如果吸收各加盟商加盟,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或取得什么样的资质吗?另外,如果在市场上有发现使用我司同一品牌的公司,是否可以进行谈判使其加盟,或者告其侵犯我商标权获得赔偿。本人对商标法知之甚少,期望得到徐老师的解答。万分感谢!!
您的学生:汨水西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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