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环境卫生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仍然是餐饮卫生管理不可轻视的环节,包括餐厅卫生管理和厨房卫生管理,涉及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温度调节设施、冷热水设施、地面、墙壁、天花板等各方面。
一、餐厅卫生管理
餐厅环境卫生是指餐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灯具,各种装饰品,包括挂面工艺品等。
餐厅卫生主要包括环境、餐桌用具,服务桌,备餐间以及餐厅所负责的公共区。
二、厨房卫生管理
厨房是生产饮食品的车间,厨房卫生直接影响产品质量和企业的声誉。因而厨房卫生管理是酒店经营管理的重要工作。凡在我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集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闰食品卫生法》。因此,厨房卫生管理的目标,是保证厨房的环境、餐具、产品及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要求,确保饮食产品的卫生,防止“病从口入”,以保证消费者的健康。
(一)厨房环境卫生
厨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要求设计和布局。
(二)厨房操作卫生
厨房操作的卫生管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禁止生产有害食品。
1.厨房操作中的卫生管理主要内容有:
(1)生熟食物和用具、盛器等要严格分开使用,不许混淆,以免交叉污染。
(2)放熟菜的用具,切熟菜的砧板,不用时应以干净的纱布盖好,用时先消毒。
(3)制作冷盘时,应按规定将用具消毒,做到“双刀”、“双礅”、“双碗”制。
(4)尝味时应用汤匙,不能用手指或手勺直接送入口中。
(5)存入冰箱的熟食,要生熟料分格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
(6)操作过程中禁止挠头,用手捂口咳嗽、打喷嚏。
2.厨房工作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的十二类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异常的食品。
(2)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4)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 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食品。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制品。
(9)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10)为防腐等特殊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食品。
(11)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食品。
(12)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卫生规定的食品。
(三)厨房冷荤间卫生
冷荤加工间单独配置。做到五专:专室、专人、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四)厨房饮用水卫生
厨房饮用水应透明、无色、无异味、无肉眼可见物。
(五)虫害防治
厨房有防蝇、防鼠、防蟑螂与其他虫害措施,定期组织虫害防治工作,尽可能杜绝苍蝇、老鼠、蟑螂等虫害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