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公司各种公章的使用及管理要求,避免因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经济纠纷等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各种公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一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人事章、二次受控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五条 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章、部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条 生产部负责部门章、仓库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条 公司各种公章的刻制或更换,由申请单位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由行政人事部刻制。
第二条 在领取新公章时,如有旧公章,必须上交原旧公章至行政人事部做销毁处理。
公司公章代表公司的正式署名,具有法律的性质。公文、证件等一旦盖上公章,即表示已受到公司的认可,正式生效。
财务专用章代表公司财务的正式署名,具有法律的性质。财务单位在与各级银行的业务联系一旦盖上财务专用章,即表示已受到公司的认可,正式生效。
法人章代表公司法人代表的正式署名,用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签订三方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时使用。一旦盖上法人章,即表示已受到公司的认可,正式生效。
发票专用章代表财务出具发票的正式署名,用于对外开具发票。
行政人事部专用章,主要用于各类通知与通报、流程与要求发布,人员任命及调动。
二次受控章,主要用于技术、检验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等。
公司业务章,对外主要用于签订合同、协议,对外公函、文件、材料,体系及标准化审核文件、图片,开具在职证明、离职证明、收入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对内主要用于劳动合同盖章。
质量部部门章,主要用于质量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的发布,质量考评通报,部门内部通知与人员任命。
生产部部门章,主要用于
生产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的发布,生产考评通报,部门内部通知与人员任命。
第一条 需要使用公司各类公章,申请人需填写《印章/证件使用申请表》,经相关人员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产品检验章、仓库专用章使用无需申请)
第二条 不得擅自携带公章出行,如因业务需要外带使用,需填写《印章/证件使用申请表》,写明去处和事由,经上表中的审核人、审批人签字批准后,由公章管理人员携带、同行。
第三条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信函、合同、公文用纸等处加盖印章。凡不符合用印规定或违反业务操作程序的,印章管理人员有权不予用印。
第四条 对外联系业务和与外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使用公司公章或公司业务章,严禁将部门印章作为对外联系业务和签订各类合同使用。
第五条 由他人代签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模仿、伪造领导签名,一律不予盖章。
第六条 各类公章管理人员必须管好、用好公章,印章必须保持清晰。印章存放点应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不得将印章转借他人使用。
第七条 印章因机构变动、磨损严重等原因停止使用,应将印章交回给行政人事部封存或销毁。
第八条 对于证明类文件、需使用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的盖章需要写明相关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