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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10个知识点,HR不知道,就别想升职加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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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8 14: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10个知识点,HR不知道,就别想升职加薪了


01
劳动仲裁时效1年

【解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普通仲裁时效。

还有一种特殊时效,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亦可以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仲裁时效还可以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02不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支付2倍工资
【解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倍工资怎么支付?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03法定节假日加班3倍工资不含本数
【解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上规定,法定休假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是指另付3倍还是另付2倍?从该条文的表述看,1.5倍、2倍、3倍工资报酬显然特指加点、加班行为产生的“加班工资”,有别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因这些时间段都不是法定工作时间,因此获取的工资报酬纯属加班工资,不应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法定节假日本是有薪日,劳动者即使在家休息不加班,也是有“1倍”工资的,加班的3倍工资基于加班行为产生,不应当包含本薪。

劳动部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第二条对加班加点的工资支付问题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这里表述的是“另外支付”300%的工资,不是200%。

04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上限为社平工资3倍
【解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在经济补偿部分,从工作年限和月工资基数两个方面对高端劳动者作一定限制,是劳动合同法的全新规定,主要考虑到高端劳动者,工资收入较高,谈判能力较强,在劳动关系中并不总处于弱势地位,如果完全适用经济补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负担太重,也体现不出经济补偿的性质和特点,故立法时做了上述规定。

05
试用期工资标准中的80%的理解
【解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本条是典型的用词不严谨的表现,根据“或者”的汉语意思,该条可以得出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种理解: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条款规定看,两种理解都没有错,但是,一个法条不可能有两种理解,否则无法操作。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对此进行了明确,这个80%的正确理解是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06
未休年休假的3倍工资实际另付2倍
【解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由于实践中劳动者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按照正常月薪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已经支付了100%的工资,因此在核算的时候,另行支付200%的工资即可。

07
法律中的1年以上、3年以上均包含本数
【解说】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关于“以上”、“不满”等词语的理解,“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各部门法律规定基本上一致。所以,一年以上包含一年,三年以上包含三年,因此,订立劳动合同时HR别做1年+1天的傻事。

08
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2年
【解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如果约定竞业限制期限超过2年,超过部分实践中会被认定无效。

09
经济补偿并非都有12年限制
【解说】:实践中很多人有个误区,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可能超过12个月。产生这个误区的根源有二:一是错误理解《劳动法》及配套规定的意思,认为原来《劳动法》环境下经济补偿就有12个月限制;二是错误理解《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认为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最多支付12个月。

实际上,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也只有两种情况经济补偿有12个月限制,即: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经济补偿金是可以超过12个月的,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裁员的都没有12个月经济补偿的限制。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改变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做法,不再限定特定的解除情形的经济补偿有12个月限制,而是统一以劳动者的月工资额作为是否受12个月限制的标准,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经济补偿最多12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3倍的,则不受12个月限制。当然,当劳动者工作年限跨越2008年1月1日前后的,在计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时需注意各地的分段计算方法。

10
视同工伤中的48小时生死线
【解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根据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解释,“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数据,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33元。

故2020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0733元×20=614660元。

如果超过48小时死亡,则属非因工死亡。总的待遇会差60万以上。

【职场】签劳动合同最容易遇到哪些坑?

劳动合同容易踩的坑。

01 没有写进合同的工资都不是工资

这是最容易踩的坑,但很多人不知道。

工资一般由几个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他。

面试的时候,HR是不是跟你说过,年终奖保底2个月,还有月度奖金、季度奖金等等奖励。


实话告诉你,如果这些奖金不写进劳动合同里,都可以不发。


因为劳动法没有规定,企业必须发年终奖。年终奖不是必须的。年终奖不是必须的。年终奖不是必须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其他奖金同理。

尤其是销售,这个坑非常大,在签合同之前,要明确提成比例,前提条件。我有看过真实案例,有朋友进了一个公司做销售,刚开始提成比例是1.5%,后来公司做大了,把他的提成调为1%。


因为提成没有写进劳动合同里,所以公司可以随意改,这不违反合同规定。

还有另一个注意的点是,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有些公司会有些神操作,跟你谈工资谈的6k,4k是基本工资写进合同里,2k是绩效工资不写进合同。

如果有一天公司把你开除了,那赔偿是以4k为标准,而不是你平时的工资6k。


02 明确劳动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

为什么这一点这么重要呢?

很简单,如果你是想在北京工作,但合同里没有写清楚工作地点在北京,那公司把你安排到南京的公司也不违反合同约定。


劳动岗位和工作职责也是一样的道理,如果不明确,坑的就是自己。


03  试用期限最长为6个月

给大家看看劳动法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看清楚了吗。

某些公司有一些骚操作,比如,销售业绩必须达到某个数额才能转正,这时候就要注意了,如果试用期超过6个月,公司必须给你转正,否则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04 竞业协议公司需要给补偿金


有些公司会让员工签竞业协议,一般这种针对管理层、高级技术人员。


什么是竞业协议?


简单解释是,你签了竞业协议,从公司离职之后不能去竞争对手的公司,而且自己创业不能做与原公司一样的业务。

但竞业协议有前提,期限是2年,而且,公司必须给你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你离职前年薪的1/2。

如果你违反了约定,那需要给公司赔偿金。

同样的,如果公司没有按约定给你发补偿金(补偿金按月发放),那竞业协议作废,你择业不受限制。



05  公司裁员或开除必须给赔偿金

这个主要是告诉一些职场新人的。

如果不幸的,你被公司开除或裁了,公司必须给赔偿金,赔偿金额为(N+1)*基本工资(写在合同上的)。

如果公司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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