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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烈 庆 祝
顺利通过两年一度《教育评估》
根据哈教发[2010]25号文件评估标准
授予检验评估合格办学单位
根据哈教发〔2010〕25号文件评估标准,哈尔滨市道外区美华管理人才学校顺利通过2010年教委年度教育评估,被授予教育评估合格办学单位。
本次评估年检是两年一度的由教委、教研院教授、教育协会领导三方共同参与评估的教育联检,我校在制度建设方面得到了评检领导的高度认可,同时也指示了学校办学过程的发展方向。在本次评检过程中学校学习到了很多宝贵的办学经验,同时也积极回顾和总结了过去十多年内学校取的成绩和不足,学校也将继续努力办学、依法办学、创新办学,为社会培养更多有实战能力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哈 尔 滨 市 教育 局 文 件
2010年哈尔滨市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评估标准
一、依法办学(15分)
1、证照齐全 [ 5分](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机构健全[ 4分](建立董[理]事会、每年召开会议有记载2分;制定章程并备案2分);
3、依法管理[ 4分](参加教育局例会活动无缺席2分、按照审批范围招生办学2分);
4、诚信办学[ 2分]
二、队伍建设(10分)
1、校长具备任职资格[ 3分](大专以上学历、专任学校工作、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历1分、聘书1分、每年参加培训1分);
2、教师全部具备任教资格[ 6分](持有教师资格证或市级培训证2分、签订聘任合同2分、参加培训1分、定期进行考核1分);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1分]。
三、教学管理(10分)
1、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5分](各科教材适当1分、制定教学计划2分、制定教学大纲2分);
2、教师认真授课[ 2分](各科教学备课笔记规范整齐2分);
3、参加教研活动[ 1分](学校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或参加市区教研活动培训1分);
4、学籍管理规范[ 2分](学员入学有登记1分、结业有考核1分)。
四、办学管理(15分)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3分](校长岗位责任制、教师岗位责任制、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教学检查制度、学员守则,每项0.5分);
2、财务管理规范[ 5分](学校帐目清晰1分、收据规范1分;年度会计审计报告1分;财务人员有任职资格1分;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资金占结余25%1分);
3、收费标准、退费规定公示明确[ 2分];
4、招生简章按要求备案[ 2分];
5、制定学校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预案[ 2分];
6、认真记载校务日志[ 1分]。
五、办学条件(50分)
1、办学场地安全稳定[ 15分](场地独立2分、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3分,安全通道畅通2分,每生人均1.5平方米以上2分,自然采光2分,照明条件好2分,取暖条件好2分);
2、甲级学校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15分],乙级学校300平方米以上[ 10分],其他学校总面积按每平方米使用面积[ 0.3分]计算总分(兼用面积折半计算,而且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0%;艺术类学校一对一授课面积2倍计算,而且不能超过总面积的50%);
3、教学设备先进完好[ 15分](设备总价值甲级学校20万元以上,乙级学校10万元以上,余额不计分。其它学校按每1万元1分计算,10分满分);
4、黑[白]板、学生桌椅符合要求[ 4分];
5、有电教辅助设施[ 1分]。
六、加减分项目(10分)
1、被评为市级先进集体加[ 2分],市级先进个人和区级先进集体加[ 1分];
2、媒体正面报道加[ 1分],负面报道属实减[ 1分];
3、市级以上刊物及学术团体发表过论文加[ 1分];
4、具有丰富的教研资料,图书500册以上加[ 1分];
5、捐资助学等社会公益活动加[ 1分];
6、建立校园网加[ 1分];
7、自有办学场地300米以上加[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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