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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管理】某企业《生产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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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0 01: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生产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对日常生产活动的控制管理,促进各级生产管理和生产服务各职能部门人员能够各尽其责,做好生产控制的各项工作,保证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各生产单位的班组及个人。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抓好各生产单位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衔接配合及生产进度控制管理的全局指挥工作,负责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沟通,以配合做好各项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对企业总体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各生产车间负责抓好本车间内各工段及班组的生产作业控制,要按照生产作业部下达的计划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负责抓好生产现场的人、机、料的管理,抓好生产进度控制和余力管理。对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完成负责。
3.各职能部门均应面向生产、服务生产,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做好与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要对生产作业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后续保障工作的到位负责。
第二章  生产控制的重要环节及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的出产进度计划组织好产品(零件)的生产,并准时按照规定的日期出产,以保证产品(零件)在工序进度上与其他车间衔接,以及保证产品的出产期能满足用户的交货期要求。
第五条  为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仓储部门在接到生产线的次日计划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仓管人员在当日下午五时前将生产物资发送到各生产单位。
第六条  各生产单位要保证在当日上班后30分钟内完成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班前工作布置、设备保养、工具准备、材料(配件)分配到岗等,30分钟后应准时开始生产,确保每日的生产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  对于生产线上的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的检验工作要与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进度保持一致,签收时应注明签收的时间(必要时精确到小时或分钟)。
第八条  在生产线的产品工序发生转移时,发出部门应随着生产物资流动的单据的交接督促接受部门进行签收,签收时应注明签收的时间(必要时精确到小时或分)。
第九条  各生产单位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工艺技术问题、设备故障问题、材料配套件等问题导致生产停线,应根据停线时间的长短采取相应的措施。
1.停线在一小时之内,报生产车间主任批示处理意见和追究责任。
2.停线14小时,报生产作业部长批示处理意见及追究责任。
3.停线达4小时以上,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示处理意见及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条  生产计划部门有权就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协调部门及人员如无正当理由,必须执行生产计划部门人员的相关指令。
第十一条  成品包装部门应及时完成生产成品的包装任务,做好库存标识。
第十二条  发货时,物资管理部门应与包装部门共同管理成品的发运工作,对装箱的数量、状态负责,同时还要对包装质量及制单、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十三条  企业的销售部门在应对客户需求计划的更改或临时收到紧急要货订单时,应及时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然后再通知生产计划部门作出相关工作的调整。
第三章  作业现场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各生产单位应通过《生产进度表》对本单位的生产日期、生产提前期、出产量、出产的成套性和均衡性进行控制。既要防止投入过少过迟造成生产中断,又要防止投入过多过早造成生产积压。
第十五条  各生产单位均要掌握好在制品的物流和信息流,加强工序间的衔接,对前工序完成的在制品应及时转到下工序,加快流速,减少停留时间。
第十六条  在制品从领用到出产的各个周转环节均应随生产指令工票(或加工路线单等)流动,并填写必要的记录,做到数字清楚、手续齐全、责任分明。
第十七条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在制品应按规定区域堆放,避免混乱出错,堆放也要注意整齐、稳妥,防止碰撞损坏。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均应加强对本成品流转和占用量的控制管理,管理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半成品收发、储存和原始凭证、台账、报表管理制度。
2.建立半成品储备定额和生产成套性检查制度,注意掌握数量变化情况,使库存数量经常保持在定额水平。
3.建立库存保管制度,避免半成品在存放保管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变质、混号等问题。
4.定期对半成品进行清点盘存,保证半成品账物相符。
第十九条  各生产单位均应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加强对物料搬运的控制管理。
1.缩短物料搬运距离,尽量减少或取消人力搬运。
2.推行搬运器具的合理化、标准化、自动化。
3.保证产品质量,减少搬运过程中的碰撞。
4.物料及时流转,减少在制品数量,使停工待料时间最少化。
第二十条  生产能力管理规定。
1.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掌握车间、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实际生产能力,通过作业分配和调整,谋求生产计划工作量与生产能力之间的平衡。
2.当生产能力超负荷时,生产管理部门应运用加班、外包、延长交货日期、调配其他闲散人力或增加机器设备等办法加以解决。
3.当生产能力负荷不足时,说明生产有余力,就要采取提前计划进度或支援其他生产单位等调整措施,减少窝工。
4.实行余力报告制度,班组出现余力问题应向车间报告,由车间组织调整进行平衡,车间出现余力问题应向厂部报告,由生产作业部在全厂范围调整平衡。
第四章  生产统计信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生产原始记录的管理,通过设立各种表单、账簿和各种报告材料等方式建立起反映生产活动的统计信息网络。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部门均应对本部门的生产统计数据加强管理,该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生产统计数据管理表
管理主体
具体内容
各生产班组(线)
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生产产品(零件)完成的产量、质量情况,分别按不同品种、规格报车间计调科
各生产单位
每日接到班组(线)的产品统计报表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并上报给企业计调科
装配车间
每日下班前应将当日完成的成品(合格品)通知仓储科,同时报送企业计调科
仓储科
1.接到装配车间通知后,应组织包装入库,并与营销部业务科联系发货交运事项
2.下班前应将当日成品入库数、发货数、库存数报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物控部及总经理
计量检测科
每日应将生产质量检测原始记录进行汇总,每周将质量统计报表报送质管部、生产部(如遇质量异动严重应随时报)
质管部
每半月进行一次质量分析报总经理
仓储科
应将每次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单报财务部并反馈到采购科及申购部门;每日应将领发料单报财务部;每月底应将物资盘存表报财务部、物控部;遇有生产紧急缺件,应立即报物控部长,并通知到采购科(或外协配套科)
各生产单位
每月底,生产部应进行生产分析总结;质管部应进行质量分析总结;物控部应进行物供分析总结;营销部应进行市场分析和产品销售分析总结;财务部应进行资本运营、财务状况、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分析总结。以上各部门分析总结报告在次月3日前报送总经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对日常生产活动的控制管理,促进各级生产管理和生产服务各职能部门人员能够各尽其责,做好生产控制的各项工作,保证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各生产单位的班组及个人。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抓好各生产单位相互间的工作协调和业务衔接配合及生产进度控制管理的全局指挥工作,负责与各职能部门进行业务沟通,以配合做好各项生产服务保障工作。对企业总体生产计划任务的完成负责。
2.各生产车间负责抓好本车间内各工段及班组的生产作业控制,要按照生产作业部下达的计划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负责抓好生产现场的人、机、料的管理,抓好生产进度控制和余力管理。对本车间的生产作业计划的全面完成负责。
3.各职能部门均应面向生产、服务生产,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的要求做好与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要对生产作业计划的各项准备工作及后续保障工作的到位负责。
第二章  生产控制的重要环节及管理规定
第四条  各生产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的出产进度计划组织好产品(零件)的生产,并准时按照规定的日期出产,以保证产品(零件)在工序进度上与其他车间衔接,以及保证产品的出产期能满足用户的交货期要求。
第五条  为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仓储部门在接到生产线的次日计划后,应立即通知相关仓管人员在当日下午五时前将生产物资发送到各生产单位。
第六条  各生产单位要保证在当日上班后30分钟内完成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包括班前工作布置、设备保养、工具准备、材料(配件)分配到岗等,30分钟后应准时开始生产,确保每日的生产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  对于生产线上的产品的质量检验,质检部门的检验工作要与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进度保持一致,签收时应注明签收的时间(必要时精确到小时或分钟)。
第八条  在生产线的产品工序发生转移时,发出部门应随着生产物资流动的单据的交接督促接受部门进行签收,签收时应注明签收的时间(必要时精确到小时或分)。
第九条  各生产单位如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工艺技术问题、设备故障问题、材料配套件等问题导致生产停线,应根据停线时间的长短采取相应的措施。
1.停线在一小时之内,报生产车间主任批示处理意见和追究责任。
2.停线14小时,报生产作业部长批示处理意见及追究责任。
3.停线达4小时以上,报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示处理意见及追究有关责任。
第十条  生产计划部门有权就生产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进行协调处理,如果协调部门及人员如无正当理由,必须执行生产计划部门人员的相关指令。
第十一条  成品包装部门应及时完成生产成品的包装任务,做好库存标识。
第十二条  发货时,物资管理部门应与包装部门共同管理成品的发运工作,对装箱的数量、状态负责,同时还要对包装质量及制单、交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十三条  企业的销售部门在应对客户需求计划的更改或临时收到紧急要货订单时,应及时报经总经理签字批准,然后再通知生产计划部门作出相关工作的调整。
第三章  作业现场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各生产单位应通过《生产进度表》对本单位的生产日期、生产提前期、出产量、出产的成套性和均衡性进行控制。既要防止投入过少过迟造成生产中断,又要防止投入过多过早造成生产积压。
第十五条  各生产单位均要掌握好在制品的物流和信息流,加强工序间的衔接,对前工序完成的在制品应及时转到下工序,加快流速,减少停留时间。
第十六条  在制品从领用到出产的各个周转环节均应随生产指令工票(或加工路线单等)流动,并填写必要的记录,做到数字清楚、手续齐全、责任分明。
第十七条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在制品应按规定区域堆放,避免混乱出错,堆放也要注意整齐、稳妥,防止碰撞损坏。
第十八条  各生产单位均应加强对本成品流转和占用量的控制管理,管理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半成品收发、储存和原始凭证、台账、报表管理制度。
2.建立半成品储备定额和生产成套性检查制度,注意掌握数量变化情况,使库存数量经常保持在定额水平。
3.建立库存保管制度,避免半成品在存放保管过程中的丢失、损坏、变质、混号等问题。
4.定期对半成品进行清点盘存,保证半成品账物相符。
第十九条  各生产单位均应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加强对物料搬运的控制管理。
1.缩短物料搬运距离,尽量减少或取消人力搬运。
2.推行搬运器具的合理化、标准化、自动化。
3.保证产品质量,减少搬运过程中的碰撞。
4.物料及时流转,减少在制品数量,使停工待料时间最少化。
第二十条  生产能力管理规定。
1.生产管理部门要经常掌握车间、机械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实际生产能力,通过作业分配和调整,谋求生产计划工作量与生产能力之间的平衡。
2.当生产能力超负荷时,生产管理部门应运用加班、外包、延长交货日期、调配其他闲散人力或增加机器设备等办法加以解决。
3.当生产能力负荷不足时,说明生产有余力,就要采取提前计划进度或支援其他生产单位等调整措施,减少窝工。
4.实行余力报告制度,班组出现余力问题应向车间报告,由车间组织调整进行平衡,车间出现余力问题应向厂部报告,由生产作业部在全厂范围调整平衡。
第四章  生产统计信息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单位应加强对生产原始记录的管理,通过设立各种表单、账簿和各种报告材料等方式建立起反映生产活动的统计信息网络。
第二十二条  各生产部门均应对本部门的生产统计数据加强管理,该管理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如下表所示。
生产统计数据管理表
管理主体
具体内容
各生产班组(线)
在每日下班前将当日生产产品(零件)完成的产量、质量情况,分别按不同品种、规格报车间计调科
各生产单位
每日接到班组(线)的产品统计报表后,应立即进行汇总并上报给企业计调科
装配车间
每日下班前应将当日完成的成品(合格品)通知仓储科,同时报送企业计调科
仓储科
1.接到装配车间通知后,应组织包装入库,并与营销部业务科联系发货交运事项
2.下班前应将当日成品入库数、发货数、库存数报财务部、营销部、生产部、物控部及总经理
计量检测科
每日应将生产质量检测原始记录进行汇总,每周将质量统计报表报送质管部、生产部(如遇质量异动严重应随时报)
质管部
每半月进行一次质量分析报总经理
仓储科
应将每次采购的物资验收入库单报财务部并反馈到采购科及申购部门;每日应将领发料单报财务部;每月底应将物资盘存表报财务部、物控部;遇有生产紧急缺件,应立即报物控部长,并通知到采购科(或外协配套科)
各生产单位
每月底,生产部应进行生产分析总结;质管部应进行质量分析总结;物控部应进行物供分析总结;营销部应进行市场分析和产品销售分析总结;财务部应进行资本运营、财务状况、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分析总结。以上各部门分析总结报告在次月3日前报送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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