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目的。为了规范本公司生产计划运行与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计划目标的达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的生产安排。
第三条 管理职责。
1.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销售部负责销售计划、销售合同信息的提供。
3.质量管理部、采购部、仓储部负责配合生产计划的实施。
第四条 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1.市场部提供市场预测情况和年度销售计划及销售价格预测;财务部负责提供资金、费用、成本和有关生产经营效果预测;采购部提供原辅材料价格及市场预测;技术研发部提供技术改造计划、科研计划、新产品开发计划;生产部提供设备能力、各类产品定额消耗、安全措施、环保及绿化规划、各类产品产量计划等。
2.生产部负责对各部门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编制年度计划草案。
3.由生产总监召集有关人员,对年计划草案进行充分讨论后,报总经理审核通过,确定年度计划。
4.生产部对所确定的年度计划进一步进行整理,形成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按《文件控制程序》发放到有关部门。
第五条 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1.市场部提供合同情况及市场预测,采购部提供原辅材料供应情况。
2.生产部根据合同情况、设备能力、原辅材料的供应情况、年度计划及产品库存情况编制月度生产计划。
3.月度计划经生产总监审批后按《文件控制程序》发放到有关部门。
第六条 临时计划。
1.市场部根据销售合同情况,下达《排产通知单》。
2.生产部根据《排产通知单》制订临时计划,并以《生产通知单》形式发放到有关部门。
3.临时计划的内容包括品名、数量、规格、质量要求、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
第七条 生产部组织各车间按生产计划进行生产。
第八条 生产部做好全公司的生产计划协调、调度等工作,合理安排生产,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督促。各部门应配合生产部的生产协调和调度工作。
第九条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生产部有权对公司的设备及物料进行调度。
第十条 中间物料转移必须标明公司生产调度通知单序号。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要求开展工作,每月月底召开生产会议,总结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布置下月生产计划,做好记录,记录本月生产完成情况和分析,提出的改进措施及下一月的生产安排。
第十二条 年度生产计划的调整。年度计划的调整由生产部提出修订意见,经生产总监、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通过后,发放到原部门。
第十三条 月度生产计划的调整。月度生产计划的调整由生产部提出调整意见,经生产总监审批后,发放到原部门。
第十四条 临时计划的调整。没能完成临时计划的车间,须及时通知生产部,生产部通知市场部,市场部与客户取得联系后,对合同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生产过程中,如果客户要求更改合同,由市场部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生产部,由生产部临时调整生产计划,调整后经总经理批准,再通知有关部门和生产车间及时调整生产任务。
第十六条
如因市场变化对销售的品种、数量调整和时间进行调整,则要提前三日通知生产部进行生产调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