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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7 02: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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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部分 ××公司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章特别工作津贴
第一条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化学制品的生产和试验研究者,按标准支付特别工作
津贴。
第二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对于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的人员,每月发给特别工作津贴元。
第三条兼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者
上一条专职从事化学制品生产以外者,按下列标准支付特别工
作津贴:
一、试验研究部门或协助生产化学制品的人员,其从事化学制
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比率(实际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
的时间占一个月的全部工作时间的百分比)及相对应的特别工作津
贴(见表1):
表1特别工作津贴表
从事化学制品生产或试验研究的时间比例特别工作津贴
不到10%的每月元
10%以上,不到15%的每月元
15%以上,不到30%的每月元
30%以上,不到50%的每月元
50%以上,不到60%的每月元
70%以上的每月元
二、在上述计算标准中,生产部门和试验研究部门没有区别。
工作时间比率由该部门负责人按工作考勤计算。
三、特别工作津贴的奖金标准额,为半年(上半年或下半年)
特别工作津贴的月平均额,每半年发放一次。
第二章锅炉操作津贴
第四条领取资格
对于有锅炉操作的资格并实际从事锅炉操作的人员,按下列标
准支付锅炉操作津贴。
第五条专职锅炉工
对于专职锅炉工,每月发给锅炉操作津贴元。
第六条兼职锅炉工
因专职锅炉工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职人员从事锅炉操
作时,按下列标准支付锅炉操作津贴。
一、兼职人员从事锅炉操作的时间比率及锅炉操作津贴(见表2):
表2锅炉操作津贴表
从事锅炉操作的时间锅炉操作津贴
不到月总工作时间10%的每月元
10%以上,不到15%的每月元
15%以上,不到30%的每月元
30%以上,不到50%的每月元
50%以上,不到60%的每月元
70%以上的每月元
二、工作时间比率由该部门负责人按工作考勤计算。
三、锅炉操作津贴的奖金标准额的计算,以第三条第三项的规
定为依据。
第三章电话交换津贴
第七条领取资格
对于从事电话交换工作的人员,按下列标准支付电话交换津
贴。
第八条专职电话交换员
对于专职电话交换员,每月发给电话交换津贴元。
第九条兼职电话交换员
因专职电话交换员休假、缺勤或其他原因,由兼职人员从事电
话交换时,按下列标准支付电话交换津贴。
一、兼职人员从事电话交换的时间比率及电话交换津贴(见表3):
表3电话交换津贴表
从事电话交换的时间电话交换津贴
不到月总工作10%的每月元
10%以上,不到20%的每月元
20%以上,不到40%的每月元
40%以上,不到60%的每月元
(续)
从事电话交换的时间电话交换津贴
60%以上的每月元
二、工作时间比率由该部门负责人按工作考勤计算。
三、电话交换津贴的奖金标准额的计算,以第三条第三项的规
定为依据。
第四章保健津贴
第十条保健津贴的发放范围
在工厂内经常并大量处理有毒化工原料者,或工作环境有可能
损害其健康者,享受保健津贴。
第十一条长期工作者
长期在上一条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每月领取保健津贴元。
第十二条临时工作者
临时在第十条所述环境中工作者,按特定标准发给保健津贴(见表4)。
表4保健津贴表
处理有毒化工原料或在恶劣工作环境下的工作时间保健津贴
不到月总工作时间10%的每月元
10%以上,不到15%的每月元
15%以上,不到30%的每月元
30%以上,不到50%的每月元
50%以上,不到60%的每月元
70%以上的每月元
第五章伙食补贴
第十三条领取资格及金额
因工作原因而不能利用本公司食堂的员工,按下列标准发给伙
食补贴:
一、每天午餐补贴元,晚餐补贴元。资料来自 www.mhjy.net
二、伙食补贴每月结算一次,按出勤天数乘以每天的伙食补贴
标准支付。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市内出差,也按上一条标准领取伙食
补贴。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食堂用餐者按下列标准给予伙食补贴:
一、早餐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单身员工)。
二、午餐元。
三、晚餐元(限在本公司宿舍居住的单身员工及需在晚7点以后加班者)。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因需要加班两小时以上者,免费供应一顿晚餐(或夜餐)。
第十一部分 ××公司年终奖金制度
第一条依据。
本细则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公司从业人员年终奖金的发给,悉依本细则的规定办理。
2?本细则所称从业人员以本公司编制内的人员为限,顾问、试用人员、临时人员
均不适用(但得视情况另行发给)。
第三条奖金数额。
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数额视公司当年度的业务状况及个人成绩而定(见表1)。
表1各公司年终奖金核发标准
达成率奖励标准
100%以上3个月(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加发1个月份奖金)
95%-100%未满2?5个月(同上)
90%-95%未满2个月(同上)
85%-90%未满1?5个月(同上)
85%以下1个月(同上)
1?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下,奖励标准1个月者,不分考绩一律以1个月计
算。
2?利益目标达成率在85%以上,奖励标准1个月以上者,其超过1个月的部分
(不含特别休假在14天以内者所加发1个月的奖金),依下列核发基数计算(见表2)。
表2从业人员年终奖金核发标准
考绩等次核发奖金基数
优120%
甲100%乙80%丙40%
第四条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的范围。
从业人员在年度内中途到职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算,凡未满半个月者以半
个月计,半个月以上以一个月计。
第五条在当年度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年终奖金。
1?辞职者。
2?因其自身原因被解雇者。
3?停薪留职者(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比例予以扣除)。
4?其他原因中途主动离职者。
第六条年终奖金的发放计算基数标准如下。
本薪+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技术加薪。
第七条奖惩的加扣标准。
从业人员在当年度曾受奖、惩者,年终时依下列标准加减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1日份薪额的奖金。
2?小功一次:加发2日份薪额的奖金。
3?大功一次: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4?申诫一次: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金。
5?小过一次:扣减3日份薪额的奖金。
6?大过一次:扣减10日份薪额的奖金。
第八条请假旷工的扣减标准。
1?旷工者照天数计,每天扣减2日份薪额的奖金,不足1天者以1天计。
2?年度内请事病假(合并计算)达10天以上者,每超过1天扣减1日份薪额的奖
金(服务未满一年者,照比例折算)。
第九条考绩加发标准。
年度考绩依下列等级加发:
1?优等者加发10日份薪额的奖金。
2?甲等者加发3日份薪额的奖金。
3?乙等者不予加发。
第十条年度计算。
由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发放日期
每年度从业人员的年终奖金于翌年春节前发给。
第十二条实施及修订。
本细则呈奉总经理核定后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5?2?18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公司报酬待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合法利益,贯彻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各种报酬待遇仅适用于正式聘用员工,短期聘用员工待遇由
合同书确定。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就业的正式聘用员工可享受下述四类报酬待遇:工资类、津
贴类、奖励类和福利类。
1?工资类包括:
(1)基本工资。
(2)工龄工资。
(3)浮动工资。
(4)年终双薪。
2?津贴类包括:
(1)职务补贴。
(2)物价补贴。
(3)住房补贴。
(4)加班补贴。
3?奖励类包括:
(1)创汇奖。
(2)全勤奖。
(3)年终奖。
(4)年终先进个人奖。
4?福利类包括:
(1)夏季饮料费。
(2)劳保费。
(3)节日补助。
(4)医疗费。
(5)独生子女费。
(6)子女教育费。
(7)煤气补助。
(8)丧葬补助。
第四条各类报酬待遇的标准如下。
1?工资类:
(1)基本工资分成四类十等(表略)。
(2)工龄工资以服务公司的时间计算,每月一般××元。
(3)浮动工资,由公司拿出相当全部员工基本工资15%的奖金,作为浮动工资(其
分配原则另定)。
(4)年终双薪,每年12月对在本公司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发双薪。
2?津贴类:
(1)职务补贴:分成六级(表略)。
(2)物价补贴:根据物价上涨浮动确定,一般每月每人不低于××元。
(3)住房补贴:对公司应该提供住房而没有提供住房的员工,限经理以下,每人每
月补助××元,部门经理以上,每人每月补助××元。
(4)加班补贴,根据加班性质予以确定,分别为单位时间工资的1?5倍、2倍或3倍。
3?奖励类:
(1)创汇奖:达到核定指标的100%奖给人民币××元,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奖人民
币××元。
(2)全勤奖:全勤每人每月××元。
(3)年终奖:根据年终经济效益确定。
(4)年终个人奖××~××元。
4?福利类:
(1)夏季饮料费:7~9月,每人每月××元。
(2)劳保费:每人每月××元。
(3)节日补助:春节每人××元,元旦每人××元,国庆节每人××元,三八妇女节
妇女每人××元。
(4)医疗费:员工每月发医疗津贴××元;如住院治疗,公司承担社保机构未报销比例部分
医疗费的90%;未办完工伤参保手续的员工发生工伤,其医疗费由公司全额负担。
(5)独生子女费:属独生子女家属员工,每年发独生子女费××元(独生子女年满
18岁停发)。
(6)子女教育费:有子女在校学习的员工,按在校子女每人每月××元发给子女教
育费。
(7)煤气补助:每人每月××元。
(8)丧葬补助: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子女)丧葬,每次补助××元
。
第五条员工的每月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在发薪日一并领取,每月5日为发薪
日,当月发上月工资。
第六条有关扣薪扣奖事宜的处理。
1?缺勤扣除:
(1)迟到、早退、私自外出。
(2)病假。
(3)事假。
按考勤管理规定扣除工资、资金及其他待遇。
2?工作负伤疾病的缺勤
因工作负伤疾病缺勤时,应于一周内提出医院证明,工资及其他(待遇)照常付给。
3?特别休假
下列情况下,没超出公司其他规定范围的,报酬待遇照常付给。
(1)婚假、丧假。
(2)年度有薪休假。
(3)行使公民权时。
(4)法定节假日。
(5)女性员工产假。
(6)休假日加班后补休。
(7)公假。
第七条报酬待遇的调整。
公司员工报酬待遇的调整审定属公司总经理,任何人和部门都无权决定。其基本
程序是每年年初或特定时期,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调整备案,交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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