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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经理案例课堂】结婚筵席食物中毒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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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1 01: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结婚筵席食物中毒饭店承担赔偿责任

1997
年10月,_某饭店承接了婚庆酒筵,共计20桌,就餐人员约200余人。由于该饭店冷菜间的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操作程序,致使盐水虾受细菌污染,并将带菌的盐水虾混入冷盆中的其他菜肴,造成交叉感染,致使200余人不同程度中毒。事发后,食品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对该饭店予以罚款赔偿。在此案处理过程中,新婚夫妇提出退回筵席款的要求,该饭店则认为菜肴食品系一种特殊商品,对已被食用的菜肴不能按退款、退货的办法处理。但考虑到新婚夫妇在精神上、物质上的损失,该饭店愿意按筵席款的50%计算,作为生活补助费项目,予以补偿。而新婚夫妇则坚持退还全部筵席款的要求,并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多次协商未成,新婚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
讨论题:


1.新婚夫妇要求饭店金额退回筵席款是否合理?为什么?


2.应当如何处理此案?


3.饭店的管理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应该采取什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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