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解释如下:
我是这么理解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由职工自愿组成和加入工会。(你们公司是隶属于哪个城市的总工会?这你首先要弄清楚。具体可以向该总工会进行咨询。)一般只要非股东成员,就可当工会主席,这一点需注意的。譬如HR经理啊之类的都可担当工会主席,其实工会在某种程度上属于HR工作的一部分,处理劳工之类的事务。
工会应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需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司法解释如下: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如何建会?
问:未建立工会的单位如何建会?
答:建立一个新的基层工会,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为重要标志。组建时,一般要经过以下五项程序:
(1)由有关方面的干部和职工组成一个精干的筹备组,并报上级工会批准(建立了党组织的单位还应报同级党组织批准)后开始筹备工作;
(2)由筹备组负责,宣传讲解工会的性质、任务、作用、发展会员(填写入会申请书);
(3)在大多数职工已经入会的基础上,组织会员酝酿提出基层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实行直接民主选举时,还要提出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经上级工会批准(建立了党组织的单位还应经同级党委批准),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
(4)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5)选举结果经上级工会批准后,基层工会正式成立。刻制印章,设立独立账户,办理社团法人资格登记,正常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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