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师 发表于 2017-8-4 14:42:00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 就“××捕手”事件告全体微商书

广大微商行业从业者:近期,我会陆续收到会员单位和微商行业从业者对于多级分销平台“××捕手”是否涉传的询问。经过多方了解,此事件牵扯到诸多互联网和资本圈诸多名人、知名投资机构的宣传存在疑点,多级分销制度存在法律风险,用高额拉人返利回报专门针对微商创业者的诱导营销正在伤害微商的创业生态,且有扩散之势,为了维护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协会特就此事件向全微商行业发布行业预警。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呼吁全体微商创业者,切勿轻信网络传言,回归商业本质,做好产品和服务,请自觉抵制不良企业,对于未经证实的信息不传播,不规范行为不加入,严格遵守《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的法律规定,任何投机取巧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我们注意到“××捕手”是一家名为浙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专营食品的跨境电商生活平台。2015年5月19日成立,基于围绕食品垂直领域打出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因而受到资本青睐,先后完成来自广发信德、顺为资本、平安创投等机构投资的三轮融资。但是从2017年7月3日开始,该公司委托推广机构打着分享经济的旗号,采用高额拉人的危险模式,专门针对微商行业定向营销,甚至不惜打着并无投资的雷军、徐小平等行业名人进行虚假宣传,在微信朋友圈进行肆虐传播。虽然其官方曾发布通知称,此行为是其推广合作公司湖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为,但“××捕手”并未予以叫停整改,而是一面发一个未盖公章,没有法律效应的声明,一边坐享其利,如此算计与谋略,无论该平台产品品质是否靠谱、代理模式是否涉传,此种行为都应该受到行业谴责。此外,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捕手”模式采用直推拉人高额返利,一条线上的人拉人也有返利,躺着也能赚钱,天下真的没有这样的好事。“分享经济”原本是移动互联网带来的新机遇,但是,如今这一机遇却常被坏人所利用,包装出了众多诱人的机制,令人痛心。 据悉“××捕手”制度分为:1、299元入门,拉一个人返100。2、直接或间接拉人达到60,升经理。经理直接拉人返200,间接拉人返100。3、直接或间接拉人达到1000,升总监。总监直接拉人返250,间接拉人返150。4、除人头返利,还有销售与总额返利等各种返利。然后通过各种截图证明几小时就能挣几十万,这些充满了诱惑性,没有分辨能力的微商很容易牵着鼻子走,进而分分加人成为推手。 对于我国《禁止传销条例》中非法传销的正确解读是:1、入门费、拉人头分层级、团队计酬。每一项都能单独成为传销的认定标准。对比××捕人:交纳299元成为分享达人,取得招募资格。2、拉人头分为达人、经理、总监三个层级(包括企业本体,实际四个级别)。3、三层返利,多层计酬。理论上,尽管××捕人的代理制度涵盖消费抵用与实物购买,但是设置收费门槛,分层级代理模式以及巨额返利裂变拉新手段,均有涉传之嫌。 此前云在指尖、云集、偶买咖等代理商等级设置与此有高度相似,相关公司均收到“涉传”罚单,对此,我们协会本着客观、公正、尊重事实的态度,告诫微商行业创业者,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要盲目跟风、暴力刷屏,不要破坏我们四年来共同经营的微商家园,一起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先做人、后做事,一起与社会不良行为划清界限、营造好让更多创业者热爱的商业环境。奉劝正走在法律边缘的企业或个人,国家对于“涉传”一直持“零容忍态度”,如果你还抱着侥幸心理,可要小心了。同时,大家要及时提醒身边的朋友,家人,避免陷入传销旋涡,擦亮眼睛,投资需谨慎,不要为一时贪念,误入歧途。时至今日,关于××捕手的营销行为尚欠法律定性,我们不作定性和评论,但我们注意到2017年8月1日之后“××捕手”被腾讯封号,广大创业者要用自己的行动给出选择。我们也期待××捕手能够早日自查,回归商业本质,还微商一个清白,共同构建良好的微商创业环境。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是中国微商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的推动者,针对行业受不良现象的干扰,有使命和责任去伪存真、矫正视听,让我们共同维护好来之不易的创业环境以及四年多微商发展的坚守和创新,共同为“大众创业”而守法经营、规范操作,一切以用户的需求为导向,共建移动社交电商的美好未来! 中国电子商会微商专委会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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