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
养老机构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 养老机构组织架构(基本型)养老机构岗位职责(基本岗位)院长室-院长
1. 在上级民政部门领导下,全面领导机构的各项工作。
2. 制定机构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管理手册。
3. 督促检查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执行情况,督促工作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加强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
4. 定期参加护理工作,检查护理服务质量,了解老人需求,及时向老人家属反馈老人信息,听取意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5. 向老人及家属详细介绍本机构的各项制度、服务,与老人家属签订协议,执行告知义务。
6. 协调各方矛盾和关系,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并做好工作日志。
7. 组织每周院务会、每月例会、每季度座谈会,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8. 定期组织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业务培训。
9. 贯彻劳动制度,关心员工福利;贯彻人事等制度,选拔人才。
10.财务管理,做好机构收支统计、分析工作,为老人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合理的经济效益。
11.接待社会各界来访、参观、咨询与政府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
院长室-业务副院长
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业务工作管理。
2. 负责全院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 负责全院业务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质量控制。
4. 负责全院业务科室、业务职能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5. 负责全院入住老人意外事故防范、调查、分析、矛盾纠纷的调解、处置。
风险管理经理(专兼职)
1. 识别和处理各领域的风险。
2. 培训和授权员工能迅速识别和控制可能发生不良后果的事件。
3. 事故发生时的担当部门。
4. 风险管理中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协调与各项支持。
5. 处理老人诉讼并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6. 成为风险管理经理的前提是由现场长期工作经验,判断能力和协调能力高的工作人员担当。
综合管理部:负责养老机构的行政、总务、外联、危机处理、人事、安全保卫等综合管理职能。
综合管理部-主管
1. 熟知本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2. 办理老人出入院手续。
3. 负责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
4. 负责人员招聘,薪酬体系。
5. 负责全机构员工的监督、考核。
6. 组织本部门做好物资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7. 负责门卫、进出工作。
8. 危机处理相关工作。
9. 老人接待、咨询工作。
10.养老机构招商推广。
11.办理出入院手续。
综合管理部-门卫
1. 在后勤主管的领导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维持院内秩序,如遇突发事件应及立即报告。
2. 院内老人出入应持有出入证,并须做好登记。
3. 员工上班时间出入登记。
4. 外来人员来访应填写会客单、查看证件,车辆出入应登记车牌号码。
5. 外来施工人员应出示临时出入证。
6. 大件物品出门应有相关出门单。
7. 报刊、邮件收发工作。
物业保障组:负责养老机构的水、电、电梯、电器管理与维修、门窗管理和维修等职能。
物业保障组-主管
1. 在院长领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好全院水、电、电梯、电器等设施维护、维修,确保全院水电正常供应,水、电、电梯设施正常运转、安全使用。
2. 负责全院基础设施安装和抢修工作。
3. 负责全院水、电、电梯、电器、门、窗等设施安全检查和技术指导工作。
医务室:负责养老机构内全体入住老人的健康管理工作。
医务室-医务主管(医生)
1. 全面仔细评估新入住老人体检报告,共同确认护理等级。
2. 负责对新入住老人进行48小时内的观察评估,核对体检报告,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
3. 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
4. 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 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
6. 组织老人体检。
7. 指导、督促护理员对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的发生。
8. 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对思维不清老人应督促将药服下后方能离开。
9. 随时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状况,宣教保健知识、进行心理交流。
10. 组织老人开展各项保健、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作。
11. 了解老人和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院长做好管理工作。
12. 协助风险经理监控高风险老人,并及时提出相关意见。
医务室-护士
1. 保管药品、分发药品、服药、打针。
2. 记录体温、脉搏、大便、血压。
3. 向主管汇报药品库存情况。
4. 配合主管医生处理突发事件。
5. 配合相关康复理疗工作。
护理部:
护理部-护理主管
1.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 组织本部门做好全院护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质量监督和满意度调查工作。
3. 组织本部门做好护理区意外事故防范和护理工作考核。
4. 组织本部门做好全院护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 组织本部门做好入住老人的亲属及单位联络工作。
6. 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意外伤害事故矛盾纠纷调解和处置工作。
7. 组织本部门协调老人贵重物品保管工作。
护理部-护理组长
1. 在护理主管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好本班组各项工作。
2. 和护理员共同了解老人生活习惯、健康与心理状况,做好老人的生活护理,并协助医护人员做好医疗保健和康复工作。
3. 指导并督促护理员按照护理标准和操作规范开展工作,并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养老服务质量。
4. 指导护理员交接班工作,填好交接班记录。
5. 做好护理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报修。
6. 督促老人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
7. 组织做好护理区、老人居室清洁卫生,做好防滑、防摔、防坠床、防烫伤、防火防盗等字全防范工作。
8. 老人矛盾与冲突调解工作。
9. 定期组织护理员开展业务学习。
护理部-护理员
1. 无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 在护理主管、医务人员指导下,按照护理等级的要求全面负责老人的健康娱乐、生活照料、心理护理、保健康复等工作。
3.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4. 认真执行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剪等锐器、电、火源的管理。对有躁动、平衡功能失调等老人必要时使用安全保护措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 认真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环境的整齐、清洁、安全、舒适。每日一小扫,拖地、抹灰、清污物桶、打扫卫生间(走道及公用场所每日拖地两次);每周一大扫,清洁消毒漱洗池、浴室、马桶等,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每月清刷一次地面、门窗、玻璃窗、墙角墙体,做到卫生无死角;做好出院老人的终末处理。
6. 负责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并做好登记。
7. 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8. 观察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协助老人就医。按时喂药。
9. 熟知本机构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护理部-洗衣工
1. 在护理主管领导下,负责全院老人衣被、床单等物品的洗涤、晾晒、烘烤、折叠和收发工作。
2. 严格执行洗涤物品的收发制度,杜绝洗涤物品收发过程中的差错。
3. 洗涤物品要分类洗涤、分类消毒、分类安放,保证洗涤质量。
4. 严格按照洗涤、烘烤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设备维护,保证设备安全正确使用。
5. 做好洗衣房防触电、防火、防盗工作,设备运转不离人,操作完毕及时关闭电源,锁闭门窗。
6. 树立节约意识,注意水、电、洗涤用品和消毒剂节约,洗涤用品和消毒剂消耗要登记。
7. 洗涤时发现衣袋钱物应及时寻找失主,出现分发差错要及时报告,并查找纠正。
财务室
财务室-经理(主管)
1. 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各项基础财务工作。
2. 组织本部门做好全院财务预决算编制和财务报表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3. 组织本部门做好入住老人收费及欠费催缴工作。
4. 组织本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人现金代保管工作。
餐饮管理部
餐饮管理部-主管
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老人及员工的膳食服务。
2. 合理安排食堂工作,对员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在人手少的情况下,亲自下厨服务。
3. 勤俭办食堂,负责物品、原料采购,做好成本核算,定期公开食堂帐目。
4.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和人为投毒;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发生。
5. 负责组织召开食堂管理委员会会议,深入老人居室听取意见,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6. 在没有专职或兼职营养配餐员的情况下,负责制定每周食谱,检查主副食质量和数量。
7. 督促员工定期体检,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餐饮管理部-厨师
1. 自觉服从餐饮主管的领导,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 应持有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3. 每餐后及时做好厨房清洁卫生和整理工作,末使用完的食品、原料妥善储存。
4. 服务热情、主动,在人手少的情况下,协助其他岗位工作,做好开餐服务等。
5. 积极做好个人卫生,勤洗头、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饭前便后要洗手。
6. 努力钻研烹饪技艺,听取老人和员工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7. 遵守院内规章制度,身在食堂不多吃多占。
餐饮管理部-伙食采购员
1. 自觉服从餐饮主管的领导,认真听取厨师意见和建议,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食堂需要进行采购,不得采购腐烂、变质、过期食品。
2. 采购应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
3. 采购员对采购的物资应当场验收,保证物资的数量和质量。
4. 根据市场信誉及长期合作情况确定合格供方,保持长期合作,以确保采购的安全性。
5. 对不合格、手续不完备的采购,财务部门应拒绝报销。
养老机构薪酬制度养老机构薪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将员工工作绩效与机构经济效益有机结合,形成与养老机构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激励制度,规范员工的薪酬分配行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薪酬体系的激励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原则
1.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原则
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收入与贡献对等原则
根据本机构的经营状况招聘合适的人才,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3.公平原则
机构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4.激励原则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的差别及对机构的贡献大小,突出全员创收和绩效考核功能,实现多劳多得。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薪酬构成及工资系列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薪酬构成
1.本机构员工试用期为1~6个月不等,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及岗位特性而确定。
2.员工试用期工资一般不少于转正后工资的80%,试用期内不享受针对正式员工发放的各类补贴。
第五条本机构正式员工薪酬构成
员工薪酬构成=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安全绩效+各种福利+津贴或补贴+奖金。
第六条本机构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将本机构的工资层级划分为经营决策层、管理层、一般职能层。员工工资层级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工资层级适用范围表
工资层级适用范围
经营决策层院长、副院长
管理层各部门主管
一般职能层护士、会计、护理组长、出纳、司机、保安、护理员等
(钟点工除外)
第三章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第七条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参照当地员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基本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八条岗位工资
本机构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实行梯级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安全绩效
各岗位员工在工资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期末报院长审批,由综合管理部汇总,财务部发放。
第十条奖金
奖金是对为本机构做出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的奖励,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报院长审批通过后计发。
第五章 员工福利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
本机构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本机构为经营决策层人员另外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法定节假日
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假期。
第十三条津贴或补贴
1.用车补贴
本机构为决策层及由于工作需要的人员提供用车补助,由综合管理部拟定发放标准,经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报院长审批后由财务部执行。
2. 通讯补贴
根据本机构工作需要为员工提供通讯补贴,由综合管理部拟定发放标准,经审核通过后,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申请,报院长审批通过后由管理部执行。
本机构发放的通讯补贴标准如下表:
经营决策层管理层
职级院长副院长各部门主管
补贴标准
(元)实报实销200元以下实报实销100
3.工作餐
本机构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免费的工作餐。
4.工龄补贴
工龄补贴是对员工长期为本机构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本机构之日起计算,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偿50元/月;工龄补偿实行累进计算,满 10 年不再增加。本机构主管(含)级以上人员,不计工龄补贴。
5、住宿
本机构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本机构行政财务部制定,经院长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养老机构人力资源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资源管理要求
1、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公开、公平、公正,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个员工。
3、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配合经营目标,制定人力资源招聘培训计划。建立和维系良好、稳定的劳动用工关系,促进养老机构与员工共同进步。
4、设计、推行、改进、监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并确保其有效实施。
5、行政财务部负责人员定岗定编的工作。制定招聘制度、录用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劳动用工合同、员工人事档案。负责员工考勤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人事服务工作。每年编制本院职工花名册。
6、机构组织安排员工岗位培训,各部门具体落实实施。凡要求职工外出培训、学习的,一律视为正常上班,凡职工自己在外报考参加各种培训,则必须利用业余时间。
7、本机构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部门须由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工作。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发掘员工的工作潜力,同时配合办公室传达、宣传人力资源政策,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收集反馈信息。
二、员工考勤要求
1、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结合养老机构实际,制定本规定。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纪律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对员工上下班情况进行考勤管理。
2、考勤应当逐日进行,准确反映。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统计工作,并在每月2日前向办公室递交上月的考勤原始记录。提交的考勤统计数据要及时、准确。如有考勤数据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警告直至辞退处理。
3、员工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在电子考勤机上刷卡考勤,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他人签到,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处以50元/次的罚款,如重复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直至辞退处理。
4、因个人原因未打卡每次给予通报批评,如当月累积未打卡二次以上,每超一次罚款30元。一年累积十次以上的,将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5、如电子考勤机故障等不可抗拒原因导致不能打卡者,由门卫手工如实记录考勤时间并及时告知行政财务部主管请维修人员联系相关单位修复电子考勤机。
6、正常上班时间后5分钟内打卡上班者视为迟到,正常下班时间前5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迟到、早退当月累积二次以上者,每超一次罚款30元。一年累积十次以上的,将作为年终考核奖惩依据。
7、未经批准或假期满后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旷工1次不计当日工资,并处以100元/次罚款。连续旷工3日,或年累积旷工7日者,可视情况予以 辞退处理。
8、员工因公外出办事,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事假处理。
9、员工请假应提前申请,由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准假并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作旷工处理。
10、员工请事假应有正当理由,提交申请后方可休假。如遇急事,应于事假发生一个工作日内委托他人或以电话等形式联系部门主管并由其代为办理请假申请手续。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
11、员工病假需提交病假申请。病假须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单”及相关诊断材料作为证明依据,否则以事假处理。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享受60%的当日基本工资。因工伤引起的病假按劳动法相关规定处理。
12、有薪假期是指婚假、产假、丧假、国定假等。有薪假天数及假期工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如遇双休日则计入假期内。
13、员工调休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时间内进行加班或员工的休息日与国定假重叠时,经部门主管同意且由行政财务部审批同意后出具的休假证明(调休单),如员工因需在正常出勤日休息,可提交“调休单”,经部门主管同意后给予相应的调休。
14、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使用。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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