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老师 发表于 2010-12-16 23:21:59

我校参加2010年度教委《先进办学单位表彰会》---美华管理人才学校

我校参加2010年度教委《先进办学单位表彰会》
--美华管理人才学校

          2010年12月16日学校参加了教委举办的《2010年度先进办学单位表彰会》,与会市、区教育局领导、市教研院领导、教育协会领导对2010年度先进年检合格办学单位给予了高度赞誉和评价。
       哈尔滨市道外区美华管理人才学校徐传有校长参加表彰会并参与教育协会先进理事单位合唱《明天会更好》祝愿全区办学单位越办越好。

















哈 尔 滨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文 件
哈教办发〔2010〕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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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
转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
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消安发〔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校园火灾事故发生。同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消防安全排查工作
要按照市消防安全委员会《通知》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是要开展好以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范自然灾害等内容为重点的安全教育。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对检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并要有计划、有对策,精心组织、不留死角。
四、加强值班值宿工作
要认真抓好值班值宿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和夜间巡视制度,出现问题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哈 尔 滨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文 件
哈教办发〔201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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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全市
教育系统安全维稳工作进行年终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为加强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2010年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要求,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于寒假前对全市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进行年终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中旬至2011年1月10日。
二、考核内容
(一)安全工作
1、领导重视。各单位贯彻上级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情况,完成2010年《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责任状》中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情况。
2、制度建设。对学校内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的考核。建立健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情况,是否做到管理规范,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学校安全机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落实情况。
3、安全措施。对安防体系建设情况的考核。学校内部“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是否完善;学校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盗门、铁栅栏、红外线报警设施;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各种电器、设备、实验室、锅炉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校楼梯、走廊、护栏、围墙、门窗、厕所的设计和体育设施安全情况;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的依法储存使用情况。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程序操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健康证,生熟食品加工间是否分开,学校水源、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操作流程是否符合程序。
4、校园周边环境。对校园周边秩序考核。检查接送学生车的情况,学校自备和租用车辆使用及管理情况,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小商小贩分布情况;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歌厅、台球室、网吧、带有色情暴力音像制品的规范情况。
5、安全教育。查阅有关教学计划、应急演练相关资料,深入课堂检查教学效果,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测试。
三、考核方式
本年度考核采取自查、申报和市教育局抽查的方式进行,以日常考核为主,日常考核和抽查相结合。
四、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直属单位要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本次综治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本次考核工作。各单位要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工作日程,按照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办法,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二)从即日起各地区、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12月15日前各地区、各单位将申报优秀达标单位的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处,申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参加优秀达标单位评选。
(三)考核与奖励。这次考核严格按照2010年《哈尔滨市教育系统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责任状》和年初市教育局下发的《2010年工作要点》的要求为标准。考核总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达标优秀单位,总得分80分(含80分)至89分的单位为达标单位;总得分70分(含70分)至79分的单位亮“黄牌”;总得分60分以下的为未达标单位。
特此通知。

徐老师 发表于 2011-3-6 21: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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