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ry 发表于 2008-9-4 17:18:42

第十三章 在出庭作证时推销自己

抓住问题的实质

  在你作证时,请遵循三个规则,只回答被提问的问题。

  不要赘述。

  不要主动提供信息。

  回答简练,并且要命中要害。

  毕竟,对方律师的工作是怀疑你的证词。你的任务是说服陪审团相信自己在讲真话。

  像任何对抗情形一样,你能把消极的问题转变为积极的回答。

  剩下的事情就是用头脑、肢体和声音的交流技巧来说服陪审团,做对你有利的判决。

  客户们不止一次地告诉我,他们做得比他们预想的好。有几个人甚至受到了对方律师的称赞,夸他们做得很好。

  我的女婿是骨科医师,在工人赔偿案件中,法庭经常要求他作为专业证人出庭作证。他说自从他运用了我所教授的交流技巧后,在审理结束后,总有对方律师问他能否在将来邀请他出庭作证。

  在国会议员面前的证词

  在美国参议院或众议院的议员面前出庭,是与其他任何经历都不同的。我们已经在电视上见过许多这样的例子了。一些人表现得不错,大部分人的表现都很糟糕。

  最熟悉的一幕就是证人打开他的公文包,拿出一份80页的稿子,弓着腰趴在桌子上面,对着稿子念道:“主席先生,尊敬的各位委员,我的名字是......”当他用单调的的声调“嗡嗡”地念完最后一个词时,所有人都已经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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